关于受理王康等二十一位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联合工作委员会的部署,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政院人字[2015]174号)规定,经2015年11月13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议,拟受理王康等二十一位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名单如下:
一、教授(6人):
王康、陈海萍、刘宪、王慧博、梁德阔、徐世甫。
二、副教授(14人):
胡水晶、卢玮、张东平、王裔艳、刘芳、岳小颖、辛方坤、杨华、姚涵、吴苌弘、姚刚、范湘萍、李桓、徐士韦。
三、副研究员(1人):
储德峰。
对以上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电话:39225096。
特此公示。
人事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