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确保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顺利进行,现组织开展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工作。根据我校发展实际,经2019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本年度有6个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用于聘任,请按照《上海政法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沪政院人字[2017]111号)的相关规定组织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申报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计分表》(附件1)、《教育教学量化计分表》(附件2)、《科学研究量化计分表》(附件3),并向二级学院(部门)提交相关成果材料。
(二)6月19日(周三)下班前,二级学院(部门)向学校人事处提交通过其审核并作出排名的申报人材料及《二级学院(部门)推荐量化计分表》(附件4)。
(三)人事处对申报人的相关成果材料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7月1日(周一)下班前,学校人事处、教务处、质管办、科研处、学科办、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及《上海政法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沪政院人字[2017]111号)第三条“量化计分标准”审核申报人材料并填写《职能部门审核确认表》(附件5),经本人确认签字后提交人事处汇总。
(五)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按相关程序确定拟聘人员。
(六)人事处将通过学校聘委会决议的拟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正式予以聘任。
二、申报人员及相关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计分表》(附件1)、《教育教学量化计分表》(附件2)、《科学研究量化计分表》(附件3)及其相关佐证材料三套(一套原件,两套复印件;相关学术论文成果复印格式要求:复印封面、封底,期刊完整目录、文章全文)。
(二)二级学院(部门)填写《二级学院(部门)推荐量化计分表》(附件4)。
(三)学校人事处、教务处、质管办、科研处、学科办、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填写《职能部门审核确认表》(附件5)。
各相关部门务必按照以上申报程序、时间节点及材料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联系电话:39225096)。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计分表
2.教育教学量化计分表
3.科学研究量化计分表
4.二级学院(部门)推荐量化计分表
5.职能部门审核确认表
人事处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计分表.docx